本報北京6月24日訊 記者朱磊 國務院關於201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指出,一些地方財政管理中存在違規問題。
  報告指出,一些地方人為調節財政收支指標。審計9個省本級、9個市本級和18個縣發現,通過將財政收入滯留在財政專戶或過渡戶等少反映收入823.31億元;通過以財政借款繳稅等方式虛增財政收入58.07億元;通過以撥作支等方式虛列支出329.62億元。一些地方政府自行出台招商引資財稅優惠政策,部分財政資金投向不符合相關規定。審計9個省本級、9個市本級和18個縣發現,這些地方2013年正在執行的自定優惠政策有202項,包括返還稅費、低價供地、無償建設配套設施等,當年以各種名義向引資企業安排財政補貼1261.64億元,其中超過70%投入了競爭性領域。既不能有效發揮財政投入的引導和支持作用,還影響市場公平。此外,機構運行經費管理不嚴格。重點審計的36個縣2012年機構運行經費僅有76.3%是由預算保障的,其餘主要通過擠占其他經費、截留坐支非稅收入或事業收入等解決,其中21個縣機構運行經費超過其自身實現的公共財政收入。審計9個省發現,3個省級部門和8個縣存在轉嫁因公出國(境)費用、違規使用公務用車、在公務接待中購買高檔禮品等問題。
  “對審計指出的問題,相關方面正在積極整改。”報告說。
  (原標題:一些地方政府自行出台招商引資優惠政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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